2019年6月14日,我司党委中心组在科学会堂A302会议室召开会议,由孔美艳同志带领大家一起学习了《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》。
今年2月28日,中共中央印发的《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汇报条例》全文公布,为开展党内请示报告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。条例就党组织、党员、领导干部各自在哪些事项上需要向谁请求指示或者批准、报告和怎样报告的具体情况,作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。
通过学习,大家认为条例具体详细,给大家今后的工作以明确指引,使得相关工作可以有章可循,有规可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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